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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点赞

来源: 作者:行业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2-02-10 16:23

目前,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已近3亿辆。与此同时,由于室内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小区居民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已出台地方性规定,进一步对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室内充电进行了明确限制。但是,小区禁止了室内充电只是规避了室内充电的隐患,到哪里充电又成了难题,建设室外集中充电设施是标本兼治的解决办法。

以北京市为例,由市消防救援总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接电扩容困难、电价收费过高等瓶颈性问题,大力提高设施的覆盖率和居民的使用率,有效源头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危害。同时,还由市城管委牵头成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班。

据了解,截止2021年底,北京市3440个社区、3788个农村,实现所有社区、农村基本建有充电桩、充电柜等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取得了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的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使用者:

1. 电动自行车应当停放在充电桩、充电柜处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

2. 不可在电动自行车存车棚中私自接线充电,使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 建议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尽量不要在夜间充电;

4.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要远离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观察周围不靠近易燃物;

5. 要使用原车原厂充电器,连续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不同类型充电器严禁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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