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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 确保工商部门管理有据可依

来源:云南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6 16:02

目前,昆明电动车市场上的电动车品质良莠不齐,许多在售电动自行车超尺寸、超重量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此,工商部门如何监管?3月12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交流。

云南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马云霄介绍,对于电动车的监管,工商部门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个是对主体进行监管,即有无营业执照,发现无照经营进行查处;第二是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管,如果经过检测,电动车确实存在商品问题不合格,可以进行查处;另外对于电动自行车经营过程中有没有一些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这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监管。

马云霄说,如果消费者觉得电动自行车质量有问题,可以送检,如果检验不合格,工商部门可以处理;如果检验合格,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

“对电动车的管理还有一定的困难,根本原因是对电动车的质量技术标准,国家的规范存在一些瑕疵。”马云霄说,比如说对它的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比如说某一项指标超速或者某一项指标不合格就不合格,三个以上不合格,才判定这个电动车的质量有问题,才能根据这个进行处理,“所以有些电动车是超重或者超速了,但厂家可以选择性地进行技术上的处理,就导致监管过程中标准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另外,马云霄表示,云南省相关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部门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想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目录管理。

“如果目录出来以后,列入目录的可以销售,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可以销售,工商在具体的流通环节管理起来就比较方便了。”马云霄说,目前该项工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