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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治理,“科学”“智慧”是关键词

——中自协就广州市通告答记者问

来源:中自协 作者:行业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3-07-03 09:16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消息一出,引起广泛关注,中国自行车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此事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对于广州近日发布的有关通告,协会怎么看?

答:电动自行车节能、环保、便捷,提高了百姓的出行效率和生活质量,还成为邮政、物流、外卖等与民生息息相关行业的“生产资料”,并对缓解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城市病”起到积极作用。特别在三年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电动自行车更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仅极大地保护了百姓的出行安全,也为国家抗疫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除去捐款和防护物资,行业还捐赠了1.3万余辆电动自行车给各地一线人员。我们也相信,对电动自行车的作用,公众和舆论基本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兼顾出行效率与交通秩序。

我们更理解,无论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还是近日广州市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通告,都是为了更好解决上述争议、确保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需求,以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而推出的相应举措。

 

问:我们了解到,对这一通告,业内外也有些不同的声音?

答:确实是有,但总体来看,大家的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随着电动自行车出行方式的普及,如何管理好路面上急剧增加的电动自行车、更科学合理分配路权,让更多使用群体共享道路资源,多年来都是各个城市高度关注和认真研究的课题。

有迹象表明,分路段分时段限行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思路。广州之前,去年底,深圳公安局就发布了类似通告,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设立电动自行车一级、二级限行区。福州从去年9月1日起,对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红标”电动自行车在城区部分路段将被禁行。再此前,厦门对岛内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违法重罚”的管理措施;北京、上海等地规定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才能上牌、上路等等。

新闻报道里也提及,广州十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治理电动自行车的良策。从2006年的“禁电令”,到2021年实行登记上牌,再到今年的中心区“路段限行”,可以看出,作为人口众多、市民诉求纷繁复杂的超大城市,广州面临的城市综合治理难题更多、难度更高,需要其更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优化调整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目前最新的消息是,广州交警已决定就此通告(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并公布了相关人员名单。无论听证会结果如何,我们认为此举传递的都是积极的信号:城市愿意并正在为解决存在多年的道路交通痼疾而努力。

还有一些举措也透露出广州对绿色出行以及相关产业的重视。广州是我们行业的主产区,有着良好、坚实的产业基础,中自协已经连续两年在广州举办产业大会,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非常支持;今年我们还要一起合作,共同打造两轮出行产业新高地、文化新中心。

今年初,交通部网站发布了《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名单》,全国共有97个城市通过评估验收,广州位列其中。该行动的评价标准较高,仅创建目标就有“绿色出行比例”、“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等10项指标,广东省也仅有三个城市上榜。

以上种种,可见“不断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是包括广州在内的城市和我们行业之间的最根本共识,也是双方共向发展的最大基石。

 

问:对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方面,协会有什么建议?

作为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我们在看到行业成绩和贡献的同时,更要正视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譬如和产品数量一同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出行乱象,以及电池和充换电安全隐患等等。因此,协会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在不同场合中,都不遗余力地强调:行业要跟上需求升级步伐,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尽力寻求到市场和管理的最大公约数。

除了“打铁还需自身硬”,行业的良性发展势必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所以我们也殷切希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对行业的调研、规划及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工业、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各部门的作用,分工负责,协调管理,齐抓共管引导行业健康前行。当然,我们非常盼望广州最终能拿出一套电动自行车治理的智慧方案,为其他城市提供可资借鉴的示范样本。

此外,消费者教育和培训亦不容忽视。希望媒体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多做正面解读,多做普法教育,正向引导消费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和其他交通参与方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