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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研讨座谈会

来源:市法制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5 13:13

近期,南宁市出现了不少“小黄车”(ofo共享单车),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自行车一同为市民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市民所称道,然而共享单车在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少管理难题。政府应当如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统一管理,为共享单车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空间,更从容地应对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事物对行政管理提出的挑战?带着这一系列问题,南宁市法制办公室于2月7日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南宁公共自行车的管理企业、ofo共享单车经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由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侯康顺主持,法规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等业务科室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方代表介绍了当前我市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分析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如何加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提出见解和建议。据了解,当前南宁市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和便利的自行车共有两类,一类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自行车,其主要与地铁、公交站点相接驳,市民通过固定站点刷卡实现取车还车,费用为一小时内免费,其后每小时两元(一小时内还车则重新计时);另一类是新近出现的共享单车,市民通过手机扫码取车、手机付费还车,每小时一元,无固定的取车还车地点。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既有共通之处,又各有利弊、互为补充。共通之处在于,两者均是公共交通的有效延伸,使用便利,低碳环保,价格实惠,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易于为大众所接受。不同之处,一是在投资主体方面,公共自行车由政府投资,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共享单车为非政府投资,是市场化的产物;二是使用费用方面,公共自行车有一小时的免费使用时间,其使用成本优于共享单车;三是车辆调配管理方面,公共自行车有固定锁柱,可高效实现车辆调配和其他监管,而共享单车则依靠用户手机实现跟踪和监管;四是使用的便利性方面,公共自行车有固定取车站点,市民取车较为便利,共享单车则无需到固定站点还车,停车自由度和便利性优于公共自行车,等等。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结合实际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谈及了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经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行业监管主体不明确、基础配套设施供应不到位、乱停乱放问题凸显、企业技术研发相对滞后等,对下一步南宁市加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尽快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以研究解决行业管理规范和政策;二是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管理,及早规划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共享单车规范经营;三是建议执法部门既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治理共享单车的乱停放现象,又能够及时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反馈执法案件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同时结合共享单车的市场需求,在需求较高的区域优化自行车的停车泊位设置,真正做到“堵疏”结合;四是建议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制定合理的缴费规则并设置信用制度、建立信用积分系统,减少人工巡查投入,强化车辆使用后续监管,激励用户规范骑行;五是加大文明用车宣传力度,建立不文明骑行行为监督举报机制,营造文明用车的社会氛围。

会议一致认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应当联手促进。通过座谈,市法制办认为,当前通过立法规范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条件尚不成熟,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制度规定是可行的。下一步,市法制办将结合座谈研讨成果,积极主动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