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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动自行车限速不容置疑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2 10:46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5月17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作出上述规定,记者注意到,此规范从年初征求意见至今已有4个月(5月18日《新京报》)。

自行车费力,公交车费时,私家车费钱,所以电动自行车成了越来越多工薪族首选的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多,其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逐步提高。如此语境下,出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的规定,笔者认为非常合理且有必要。

然而,笔者的一位同事在谈到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的规定时,却显得不以为然,认为买电动自行车就是图个省时省劲,如果行驶速度和自行车差不多,何苦要买电动自行车呢?可以说,像这样对电动自行车限速不理解,在市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电动自行车时速“限速25公里”,但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大都超过了这个标准,有的甚至可达时速60公里。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就必然会带来安全隐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以及行人发生碰撞的事故快速上升,致伤和致残率也很高。

事实上,早在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当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几年后,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都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难以找到“国标车”。究其原因,首先是一些商家未能执行这个国标。比如,电动自行车出厂时,原本设计安装了限速线,不过被商家人为地拔掉了。这是因为,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在20公里,如果自行车骑快了,也能达到这一速度。如果电动自行车就这么快,谁还愿意多花冤枉钱去买呢?可以说,商家受利益驱动拔掉限速线,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

一边是限速规定,一边是拔掉限速线,这使“限速令”陷入尴尬。尽管电动自行车超速现象很普遍,但交警在执法中不可能逐个检查。因此,执行新国标,治理电动自行车超速,最重要的是把住源头,比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速设计,取代限速线等。此外,要让限速与普法同行。一些市民之所以会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是因为他们不知法、不懂法。特别是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应体现人性化,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当市民自觉主动遵守规则了,这项规定的顺利实施也就水到渠成了。

关键在落实

“新国标”能否成为电动自行车的“限速器”?关键在落实。原来的旧国标之所以被层层突破,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在源头就把关不严,没有按国标对相关参数进行限制;二是销售商没有按要求安装脚踏板、私自拆除限速装置、安装不合格电池等;三是有些消费者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更换大功率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等。针对这些问题,各方在落实新国标的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监管。只有以监管为主导,形成责任合力,实现对电动自行车产销链条的管理责任全覆盖,才能让不合标的电动自行车逐渐失去生存的空间。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