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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新”在哪?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6 13:58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提出多项举措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摩拜单车等运营公司表示,《指导意见》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开放、包容和鼓励态度,对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有序成长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但由于对共享单车的运营从规范停车、多方共治、网络安全等角度加大了政策监管力度,也有专家认为对于这个新生的行业有负担过重之可能。

定位绿色交通、便民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共享单车的发展定位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指导企业有序解决热点问题

同时,《指导意见》还就共享单车的有序投放、押金制度、信用管理等热点问题提出指导,其中包括“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加强信用管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等等。而这些问题此前都是共享单车行业受到社会诟病的焦点。

根据调查机构的数据显示,目前社会最关心的共享单车三大问题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损坏率高、用户需要重复交纳押金以及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这进一步明确了信用免押在共享单车行业的合规性。《指导意见》还明确,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从几大龙头企业的发展进程看,用户实名制、加强智能网络技术管理、引入信用机制等做法已成为行业趋势。例如,ofo引入蚂蚁金服战略投资并重点打造信用解锁用车,并采用电子围栏的方式管理车辆;摩拜单车的每一辆单车均配备了自主研发的内置支持GPS 北斗的卫星定位芯片、新一代物联网移动通信芯片,使超过450万辆单车实时联网,时刻掌握车辆位置和运营状态;发改委此前推动10家共享单车企业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摩拜参与其中,等等。

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表示,用户芝麻信用分值达到650分及以上者,均可享受信用授权免押金的ofo骑行服务。目前,已经通过支付宝等平台给超过1000万的用户提供免去押金服务。未来,将尽快推广到全国各地,让市民用车更加便捷,引领行业走向“信用解锁”时代。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