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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发放首张电动自行车车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1 13:44

2018年12月中旬,平湖市交警部门发布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及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这意味着我市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的使用期限进入倒计时。市民陈先生驾驶着他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来到市车管所上牌,通过认定,市车管所向他发出了全市首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牌。

1月16日上午11时,拿到编号为“平湖电动自行车0000001”的电动自行车车牌,除车牌之外,陈先生还领到了电动自行车驾驶证,从此他可以“持证”上路了。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明确规定能够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达到的标准,其中包括: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千米;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等。“车速、车重、电池功率等都是硬杠杠,一旦超标就无法上牌。”市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说,近期市民要购置新电动自行车前应该要注意这些标准,以免新车无法上牌,最终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我市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车牌的发出,如何给符合新国标的“爱车”上牌将会成为越来越多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需要办理类似业务的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发票、车辆说明书等材料及电动自行车到各镇(街道)交警中队所在地办理,而市区车主只需直接到车管所办理即可。此外,此次电动车上牌针对的是二轮电动车,目前三轮、四轮电动车仍无法上牌。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上牌是完全免费的,但车主也可以自愿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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